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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会爱意 森林 2310 字 2个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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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结婚的第六年,周立峻单位分了套两个房间的平房给我们。

我欣喜若狂告诉女儿,她终于要有自己的床了。

周立峻却冷冰冰地说,

“这间房是要留给青青她们的,你和女儿还是在地上铺床睡。”

前世,我和他吵得不可开交,他最终妥协。

我被单位调遣出差那几天,他却违背承诺把叶青青回家,将女儿赶去睡地板。

女儿高烧哭着说自己难受时,他正给叶青青讲睡前故事,放任女儿没了呼吸。

重活一世,我在地上铺好床平静地说。

“都行。”

1.

我下班之后去接南南从托儿所回家,踏入家门发现地上一堆扔得乱七八糟的衣服。

那间原本属于南南的房间,挂上了叶青青和她女儿的照片。

叠在柜子里放得整整齐齐的衣服,也被扔了出来。

我和南南仅存的那点物件,就像是垃圾一般,统统被扔在了院子。

叶青青看到我带着女儿回来,一副惊讶的样子,满脸都是讥笑,嫌恶的说,

“抱歉啊李玉,我在整理屋子不要的东西呢。”

“立竣说让我带着孩子搬到这间屋子来,委屈你和你女儿今晚去灶房打地铺了。”

她那得意的笑容,完全看不出来任何歉意,只有满满的嚣张嘲笑。

我扫向里屋那张公主床,指尖攥得很紧嵌在了掌心中,讽刺地笑了出来。

那张床是城里才进的新款,起码都要五十块钱。

叶青青连工作都没有,想也不用想这张床肯定是周立峻买的。

上个月我让他给南南买个一块钱的文具盒,他劈头盖脸骂我不懂得勤俭持家。

说南南整天好的不学,净在学校会攀比。

他一个月二十五块钱,舍得花这么大手笔买床,舍不得一块钱给自己女儿买个文具盒。

而这仅仅只是因为,那个床是要给叶青青女儿用的。

我上辈子一直搞不懂,为什么周立竣会对叶青青的女儿那么好。

在临死之前才知道,原来叶青青是他的初恋,他一直对人家念念不忘。

南南蹲在地上捡起自己的衣服,委屈巴巴地看向我,

“妈妈,爸爸为什么要把我的屋子给别人住?”

我揉着她的脸,淡淡地笑着轻声说,“他做什么我们管不了。”

我刚在灶房铺好床,周立竣回来了。

手上还提着条鱼笑着朝我走来,鲜久未见地喊了一个极度亲昵的称呼,

“老婆,我买了鱼,待会给你和南南做酸菜鱼,我记得你们之前一直说想吃我做的酸菜鱼。”

南南正在一边写作业,他露出了久违的温柔神情,抱着她亲了一口,欣喜展示着手上的文具盒,

“南南,看爸爸给你买了最新款的文具盒,喜不喜欢?”

我淡漠地瞥开眼,早就对他的行为了然于胸。

不过就是因为他自作主张让叶青青母女俩搬进来心存愧疚。

打一巴掌给一颗糖,打发我们而已。

南南从他怀中挣脱下来跑到我身边,她并没有很激动,反而轻轻的摇头,

“我已经不喜欢了。”

周立竣脸色唰一下阴沉了下来,将文具盒往地上狠狠一摔,砸成七分五裂。

“我好心好意给你们带礼物回来,你们母女俩板着脸是什么意思?!

我看就是你把女儿给教坏了!”

我连忙将南南护在怀中,看向他只觉得心中一片悲凉,自嘲地说,

“嗯,是我们母女俩不招人喜欢。”

南南被他吓到,小心翼翼地给他端来一杯热水,怯生生地讨好他,

“爸爸喝水,不要生气了。”

周立竣还在气头上,手掌一挥将南南手中的杯子打碎,呵斥,

“谁稀罕喝你那杯水,你就跟你妈一样讨人厌!”

杯子滚烫的热水很快就溅到了她的手背上,南南瞬间抱着手痛哭。

我连忙拿了药膏给她敷上,看着她泛红的手臂心也揪了起来哽咽着说,

“南南不哭,妈妈擦完药就不痛了......”

周立竣脸上闪过慌张失措,上前来心疼又紧张看着南南的手臂,

“对不起南南,爸爸不是故意的,爸爸现在带你去卫生所!”

他说完就要背起南南,我也心急如焚抱起南南放在他背上朝外面走。

还没出院子,里屋忽然传出一声尖叫声,

“立竣!

姣姣膝盖摔破皮了!

你快回来帮她处理一下啊!”

周立竣拧着眉心犹豫了片刻,一直深深望着里屋之内。

南南和我几乎是同时开口,乞求他,

“先去卫生所吧,我一个人过去肯定应付不过来的,我要交钱南南她一个人......”

“爸爸,我好痛,我们能不能先去卫生......”

话还没说完,周立竣将南南从背上放了下来,移交到我的怀中,歉疚地说,

“姣姣从小身体就脆弱,青青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!

你先陪南南去卫生所,我等会就来!”

之后,急匆匆进了里屋。

我背着南南走了几里路到了卫生所,医生给她处理了烫伤,擦了药。

看天色太晚,给我们开了张病床。

这是两辈子叶青青下乡之后,我和南南睡在床上的唯一一次。

2.

梦里依稀回忆起,上辈子还在和周立竣谈恋爱的时候,他小心翼翼牵着我的手说。

“李玉,你跟了我吧,以后我绝对不会让你吃苦的。”

他说,他会给我遮风挡雨,绝对不会让人欺负我。

我就这样跟着他进了家门。

最开始的时候他家里连家具都没有,只有一张床。

周立竣上进心很强,他说他想让我过上好日子。

经常在学校接一些私活,给人改试卷、整理教案,做教学笔记,晚上熬到三四点也是常事。

他通宵熬夜挣的第一份钱,给我买了副羊毛的手套。

二十块钱,是他熬了一个多月、把手冻得反复起了几次冻疮才挣到的钱。

把我感动坏了,笑着说让他别乱花钱。

他给我戴上手套,笑得像冬日里的那抹暖阳,

“你戴上的话就不会老是长冻疮了,只要能对你好,那一切都是值的。”

后来,我们的日子越过越好。